自来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可以开差额征税的发票吗?
留言时间:2020-12-0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们收到了一张自来水公司的发票,他们把污水处理费用了差额征税的方式给我们开票。这种开票方式可以吗?
附件
微信图片编辑_20201204153917.jpg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项目应按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