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安徽  >  安徽省税务局:自来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可以开差额征税的发票吗?

安徽省税务局:自来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可以开差额征税的发票吗?

自来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可以开差额征税的发票吗?

留言时间:2020-12-0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们收到了一张自来水公司的发票,他们把污水处理费用了差额征税的方式给我们开票。这种开票方式可以吗?

附件

微信图片编辑_20201204153917.jpg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项目应按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