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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全年一次性奖金在12月分多次发放,可否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申报?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12月分多次发放,可否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申报?

留言时间:2020-12-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因公司资金困难,全年一次性奖金在12月分多次发放,请问是否可以将分多次发放的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内分多笔发放,可以合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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