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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0-12-1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报废,取得的变价收入要不要缴纳水利基金、印花税?
2.固定资产出租-(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取得的变价收入要不要缴纳水利基金、印花税?
望税局给予回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对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以其账簿记载或财务报表中所列的正确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作为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对账证不全,不能准确反映其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比照地方税收征管实行核定方式征收。
2.印花税: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