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转销的坏账又收回
留言时间:2020-12-1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请问企业上期已经转销的坏账本期又收回时,填写到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哪一行呢?是一般企业,汇算清缴,查账征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表说明规定:“第33行“(二)资产减值准备金”:填报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理赔费用准备金等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纳税调整情况。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金额(因价值恢复等原因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应予以冲回)。若第1列≥0,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列金额。若第1列<0,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第1列金额的绝对值。”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