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开专票
留言时间:2020-12-1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电影院向我们公司提供了系统咨询服务,不属于免税的放映服务,电影院通知我们公司说,安徽省这边如果开过专票的影院,就不能享受免税优惠。我们觉得很不合理,
对于电影院应按照适用的税率开具发票,不是免税项目的应该可以开具专票,还请回复。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纳税人同一应税行为,适用统一的征免增值税政策,不区分销售对象或发票开具而适用不同征免政策。纳税人一旦享受免税,则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电影院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外的其他服务,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照章纳税,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