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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了,请问需要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了,请问需要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0-12-09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销售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了,请问需要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接受相应处罚。办理材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的,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具体入账方式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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