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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出租车机打发票的章不全问题

出租车机打发票的章不全问题

留言时间:2019-09-0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收到员工报销的出租车发票,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不全,章上面有半个下面有半个,这样的发票税务局认不认?财务是否可以接收这种票据给与报销?

附件

出租车发票.png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4

答复内容

安徽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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