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申报
留言时间:2019-12-09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上个月我们家开具了16个点的红字发票 本月申报纳税的时候应该如何填写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申报表调整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冲减销项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