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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银税数据直连

09-30 银税数据直连 我要评论

银税数据直连

留言时间:2019-12-09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你好,我是徽商银行的,想问下根据税总发〔2019〕113号《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我行是否还可以与百望、航信等企业开展基于发票数据的项目合作?如果要推进银税数据直连,我行如何与贵局对接,能否拿到企业发票数据的明细信息?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项目合作事宜建议直接与税局相关部门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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