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子、枸杞子税率
留言时间:2019-12-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了蔬菜流通环节的免税备案,请问我公司销售的莲子、枸杞子能够免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 ”中包含了莲藕(别名:莲、藕、荷)和枸杞(别名:枸杞菜、枸杞头、枸杞芽)。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