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开发票如何申报
留言时间:2020-12-3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单位在11月份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后又在12月份补开发票,11月份所属期申报时填报在“未开具发票栏次”申报缴纳了税金;12月份补开了发票,12月份申报表如何填写?是否在未开具发票栏次 填写11月份已申报数据的负数?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描述,因11月份已申报未开票收入,12月份补开发票后,申报纳税时将补开发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相关栏次,同时在“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对应负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