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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酒店行业免税政策如何真正落定

酒店行业免税政策如何真正落定

留言时间:2020-03-0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企业为兼营住宿与餐饮得酒店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根据国家税务政策,疫情期间可免征增值税,但咨询12366说省局口头回复,免税期间不允许开专票,只要开了一张专票,期间所有收入都不可以享受免税。我们是私企不是国家垄断行业,客人有开专票需求,不开就不给钱,不开就不来消费,不明白为什么免税期间不可以将开专票部分收入放弃免税,未开部分正常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真的那样国家减税政策形同虚设,这样一刀切的做法,私企完全执行不了,客人需求千万条你不开他可以开,难道要我们抱着免税不做生意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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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下发之后,纳税人仍然选择免税的,必须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一部分开具专用发票缴纳税款,一部分开具普通发票享受免税。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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