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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使用工会经费给员工发放生日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使用工会经费给员工发放生日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0-03-12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企业给全部员工实施生日慰问金制度,由工会经费进行列支,那么领取该慰问金的员工是否要将该生日金纳入个人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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