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运输公司开票抵税合法吗
留言时间:2020-03-18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们这边现在运输行业有好多汽车销售公司,卖车 价格压得非常低, 他们把车辆销售的票拿去抵税 ,这种做法 合法吗/ 实际是挂靠车主买车, 这样算是偷税漏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需要区分车辆所有人情况:被挂靠人(运输公司)是车辆所有人的情况下,汽车销售公司应向被挂靠人(运输公司)开具发票,运输公司符合条件的可凭取得的发票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挂靠人(车主)是车辆所有人的情况下,汽车销售公司应向挂靠人(车主)开具发票,运输公司不得将发票抬头为车主的发票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可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您发现有税收违法行为,可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举报。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