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21-01-1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2019年12月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签署一份合同30万元,2019年12月确认收入22万元未开票,并申报税务22万元免缴增值税;2020.07月确认剩余8万元营收,并开具30万元增值税发票,请问2020年3季度如何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里无未开票收入这一栏次。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需根据实际业务类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发票开具情况等前提条件进行判断,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