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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申报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21-01-14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2019年12月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签署一份合同30万元,2019年12月确认收入22万元未开票,并申报税务22万元免缴增值税;2020.07月确认剩余8万元营收,并开具30万元增值税发票,请问2020年3季度如何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里无未开票收入这一栏次。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需根据实际业务类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发票开具情况等前提条件进行判断,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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