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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房屋契税

09-30 房屋契税 我要评论

房屋契税

留言时间:2021-01-20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家是2016年买的房子,当时交了4个点的契税,现在国家契税降低了,在90平方以下的交1个点,90平方以上的交1.5个点。且这是我家唯一购买的商品房,是不是可以申请退多交的钱,如果能退,请问怎么退,麻烦给个回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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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2.根据财税法〔2019〕120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9〕7号),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将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请严格遵照执行。

   3月1日以前已申报缴纳全部税款的按原政策执行,不予退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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