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花税计提
留言时间:2021-07-06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们与维修商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维修合同金额为1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请问我计提印花税的基数可以为不含税金额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按规定据实计算申报应纳税额。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