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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务局: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含增值税

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含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4-28

咨询对象

重庆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税务官,咨询俩个问题:1、如果合同中,不含税合同价和增值税分别注明,可以按照不含税的金额计算印花税吗?重庆有这方面的文件吗?2、外地建筑企业来重庆承建工程,如果按发票缴纳印花税,可以按照不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30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为合同,其计税依据为合同价格,合同价含税则印花税计税依据含税,合同价不含税则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含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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