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重庆市怎么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希望能有具体文件可以参考,谢谢!
咨询人:
刘燕
提交时间:
2020-12-24 10:05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4 15:15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0年12月24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渝地税发〔2005〕172号文件规定:“一、关于重庆市普通住房标准:(一)经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重庆市普通住房具体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以下的住房。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有一条不符合即为非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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