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10-31
纳税人所属地
重庆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建安企业,今年在西藏成立了一家分公司,现分公司要求所得税不纳入总公司汇总申报,理由是一:享受西部开发所得税优惠, 二:分公司成立第一年可以不纳入总公司汇总申报, 三:分公司当地税务局要求以后年度所得税都不纳入。我总公司应当怎么办?今年分公司收入占总公司总的5%,如果收入比上升又怎么办?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07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并进行了针对性解答,您表示已清楚。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