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售单用途卡增值税和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19-11-17
纳税人所属地
重庆
问题内容
尊敬的税局老师,您好。我司是一个网上专门销售某购物平台单用途卡的企业,我司先从该平台购入单用途卡,然后再销售给其他个人和企业。从发卡平台购入单用途卡时,签订的是购买合同,发卡平台给我司开具的不征税发票,请问:
1、我司对外销售单用途卡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我司对外销售单用途卡时,能否开具不征税发票?
3、若发卡平台约定,我司销售数量满足一定条件后,给我我司额外免费获得单用途卡的奖励,是否能作为平销返利冲减获取单用途卡的成本?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20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并进行了解答,您表示已了解。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