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发布时间:2019-12-17
来源:大连市税务局
答:根据国税函〔2010〕220号第八条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