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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大税函〔2022〕67号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50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11210200MB19680052/2022-01145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复文公开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5-26

发文标题: 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500号建议的答复

关键词 废文时间

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500号建议的答复

大税函〔2022〕67号

发布时间:2022-05-26 08: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尹茂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车辆购置税缴费窗口拒收人民币现金和缩短企事业单位以支票形式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限的建议》(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50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您在建议中提到“企事业单位购车缴纳车辆购置税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窗口答复需十几个工作日应缩短为二个工作日办结出证。”“作为公共行政收税窗口,应随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之大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采取多种收费形式方便群众。”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大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本建议办理工作,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办理。经与您电话沟通核实并到实地走访座谈,对您建议提到的相关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之后,又责成专人到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进行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该局现有车辆购置税窗口2个,均满足现金缴税需求。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车辆购置税缴税窗口拒收人民币现金问题。一直以来,大连市税务局以为纳税人服务为己任,多措并举切实保障纳税人能便捷缴税,明确提出不得拒收现金,办税服务厅也有“现金缴税”窗口的提示说明,目前为纳税人提供的刷卡、微信、现金等多种缴税渠道,完全满足纳税人能自行选择缴税的需求。

(二)关于缩短企事业单位以支票形式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限问题。纳税人需要以支票形式缴税时,税务部门会在现场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交付给纳税人,纳税人拿着《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后可立即到银行进行兑现,待银行办理完兑现手续后,税款即可划入国库。整个缴税过程不需要在税务部门相关业务环节等待。

最后,感谢您对大连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对大连市税务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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