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大连  >  大连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时第一次没盖清楚,可以在旁边重新盖一次吗

大连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时第一次没盖清楚,可以在旁边重新盖一次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

留言时间:2020-12-27

纳税人所属地

大连

问题内容

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时第一次没盖清楚,可以在旁边重新盖一次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8

答复内容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请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