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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科技局不再出具认定书,如何准备备案资料

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科技局不再出具认定书,如何准备备案资料

留言时间:2021-03-24

纳税人所属地

大连

问题内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的备案资料“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目前情况:原先我公司完成合同认定备案时,科技局会出具一份技术合同认定书用于增值税免税认定(样式见附件)。税务局也根据此认定书作为重要的免税判定依据。本月(2021年3月)去做备案时,科技局告知可以做认定,但是不再出具技术合同认定书。

咨询问题:由于科技局不再出具技术合同认定书,作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应该凭哪些资料办理增值税免税。

或者是否由于给企业减负、提升办事效率等原因,科技局与税务局已达成共识企业办理免税时不需要提供认定书。

希望得到相关答复。

附件

技术合同认定书.jpg

答复机构

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01

答复内容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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