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甘井子区税务局
所属年度 2020年
所属月份 4月
纳税人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名称 大连程锋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MA0QC4779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革村新水泥路15号(大连山阳金属有限公司中革金属交易市场内)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 孙某某(现法定代表人);姜某某(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性别 男(现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女(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姜某某)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证件名称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证件号码 210304********1818(现法定代表人孙某某);210211********6323(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姜某某)
经法院裁判负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性别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案件性质 偷税
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甘井子区税务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57.32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57.32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0.00万元)、处以罚款257.3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