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九)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局2021随机抽查事项(第九批)公示如下:
一、抽查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取的涉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在市级《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不定向方式在市级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户企业作为2021年第九批随机抽查重点稽查对象。
四、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立案检查的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1户稽查对象如下:
1.怀集县中洲镇易群花木场(社会信用码:92441224MA55U3RX49)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8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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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局2021随机抽查事项(第八批)公示如下:
一、抽查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取的涉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在市级《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不定向方式在市级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户企业作为2021年第八批随机抽查重点稽查对象。
四、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立案检查的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1户稽查对象如下:
1.四会市一鸣投资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91441284334732025M)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8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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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第七批)公示如下:
一、抽查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取的非企业非重点稽查对象(在市级《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定向方式在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3户企业作为2021年第七批随机抽查稽查对象。
四、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辅导自查与立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3户稽查对象如下表:
1、肇庆市美学职业培训学校(52441200MJL9782335)
2、肇庆市端州区长江教育培训中心(441202055341654)
3、肇庆市南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441202682426710)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8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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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第六批)公示如下:
一、抽查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取的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在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定向方式在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9户企业作为2021年第六批随机抽查稽查对象。
四、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辅导自查与立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9户稽查对象如下表:
1.广东鸿兴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12836981016970 )
2.肇庆市将军陶瓷有限公司( 91441283752068526C )
3.肇庆市华丽置业有限公司( 91441200769326392C )
4.肇庆市明苑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914412027499711160 )
5.肇庆鼎湖达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41203345516707P )
6.肇庆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41203MA4W5XBR1Q )
7.四会市中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441284562638313Q )
8.广东四会实力连杆有限公司(91441284745542277L )
9.怀集县金菱商贸有限公司(91441224677065017M )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8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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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第五批)公示如下:
一、抽查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取的涉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在市级《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定向方式在市级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0户五金加工企业作为2021年第五批随机抽查稽查对象。
四、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辅导自查与立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10户稽查对象如下表:
1.肇庆市高要区华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441283770194307)
2.肇庆市华良金属精饰制品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441283799334190)
3.肇庆市高要金毅铝业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441283688622130)
4.肇庆市怡锋切割线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441283690457672)
5.肇庆市高要区德泰压铸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441283694701185)
6.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永丰铝制品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441283584735384)
7.肇庆市高要新中石化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441283761592004)
8.肇庆市高要区金利熙达五金制品厂(社会信用码:441283730449010)
9.肇庆市高要区恒华精饰厂(社会信用码:441283725494191)
10.肇庆市高要大新电力金属构件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441283792935372)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