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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的自建房交易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受理号:

1440000002022092708351295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广东省中山市的自建房交易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内容:

税务局同志上午好!我想咨询一下广东省中山市的自建房交易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谢谢!

咨询人:

刘建国

咨询时间:

2022-09-27 08:3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9-30 16:19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 不动产交易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该涉税业务因交易方式、房地产类型、可扣除项目等情况而适用不同的政策或税率,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查询相关政策或携带资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政策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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