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3011713330390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违约补偿金是否可以合并保安服务费开具差额征税发票?
内容:
请问保安服务合同,购买方提前终止合同,按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给销售方违约金,需要销售方开具专票,因为保安服务可以开具差额征税发票,那么违约金是否可以合并保安服务费一起开具差额征税发票?保安服务费11200元,餐费补助110元,违约补偿金是5600元,合计16910元。发放工资等合计9520元。是否可以这样开具差额征税发票:含税销售额16910元,扣除额9520元?
咨询人:
邓小姐
咨询时间:
2023-01-17 13:3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3-01-18 16:07
回复内容:
广东省湛江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合同履行了,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可以认为是应税行为发生了,可以引用价外费用的条款去征增值税,可以开具发票,税额以开票系统的征收为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