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2101415015947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建筑公司个税申报
内容:
建筑公司建筑项目的个税申报期查询,假设漏报了之前的个税,要怎样操作,操作步骤是什么
咨询人:
陈吟
咨询时间:
2022-10-14 15:0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10-18 18:17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应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并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待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个人所得税税种后,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您可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搜索“异地建安项目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查询相关操作指引。因您描述的内容无法确认更多情况,建议您提供具体信息或携带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