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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年开票超500万,可否继续享受小规格政策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82316301508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年开票超500万,可否继续享受小规格政策

内容:

你好!我公司巜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即《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肇分公司”,在审计局了解到:“有开票超500万对小型微利企业没什么影响。一般纳税人与小微企业是两个概念。一般纳税人是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就需要升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型微利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现在我有3问题想咨询一下,一、如果符合以上3个条件,升为一般纳税人,是否还可以继续亨受小微企业计税政策?二、会不会影响到其他优惠政策,或一般纳税人有无期他优惠政策?三、这些优惠政策和按小微企业计税,要如何申请?如果开票超过500万元,对增值税会有什么影响?

咨询人:

罗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8-23 16:3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24 12:1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若你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条件,即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系统将根据企业相关指标的填报情况,自动识别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自动计算相关减免税金额。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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