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我们公司有几名员工不幸感染了新冠肺炎,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老板决定给这几名员工发放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经费从单位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单位需要就该笔家庭生活困难补助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属于税法规定的福利费范畴,免征个人所得税!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