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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如何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受理号:

1440000002020041417141738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如何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内容:

你好,我们要小微企业,本季季度申报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报表减了“减免所得税额”后显示有“应补(退)所得税额”,但我们需要填写“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8行),却显示灰色,无法填写。请问这种需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需要如何填写?

咨询人:

卢惠芳

咨询时间:

2020-04-14 17:0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4-15 16:37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办理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仍未办理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则系统中无法确认您企业最终的亏损额,因此,您申报第一季度时暂不能填写以前年度亏损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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