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0041411081036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值税份数调整
内容:
增值税份数调整操作流程
咨询人:
伍小姐
咨询时间:
2020-04-14 11:0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4-15 16:37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可通过已实名认证的账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后办理票种核定调整发票用量,具体路径:【企业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栏目,按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