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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收购发票可以用于废旧物资收购吗?

收购发票可以用于废旧物资收购吗?

留言时间:2020-04-10

咨询对象

广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废纸收购的单位,我单位是否可以领用收购发票进行废纸的收购。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广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6

答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因此,如收购单位支付个人款项时,可按上述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收购单位支付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税人款项时,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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