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广东  >  广东省税务局:关注!银行收费开票

广东省税务局:关注!银行收费开票

09-29 银行收费开票 我要评论

银行收费开票

留言时间:2020-04-01

咨询对象

广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去银行缴纳银行询证函费用,要求银行开票,其中一个银行需要填写开票申请表,需要盖单位公章还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另外一个银行申请开专票时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请问银行的这些要求符合规定吗,银行有特殊规定吗,盼回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广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7

答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购买方应按上述规定结合其实际情况提供相关开票信息。

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