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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多交,要怎么退回?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80916493287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多交,要怎么退回?

内容: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按次申报,计税金额多写了1倍,多交的印花税要怎么退回,网上可以操作吗,需要哪些资料?

咨询人:

罗倩

咨询时间:

2021-08-09 16:4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10 16:15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修改已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然后再更正《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印花税部分的申报数据。更正后可通过该网站或办税服务厅门前申请退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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