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7天酒店,离店20天一直以还没有发票推搪不给开具发票
留言时间:2020-08-03
咨询对象
广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本人7月14日入住番禺市桥大北路148号7天酒店,15日离店要求开具住宿发票,当时前台以当天无法开票,让我留下手机号和邮箱号,说是第二天就能开具电子票发送到邮箱,过了一星期后一直没收到发票邮件,也没收到酒店联系。其间我有打电联系酒店,也到酒店询问过发票怎么还不能开具,但酒店前台还是一直以老板还没有发票,不确定什么时候有发票,还未能开具为由推搪。直到8月3日本人再次去询问,得到的答复仍然是还未能开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广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04
答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购买方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索取发票的合法权利,与销售方进行交涉。交涉后销售方仍拒开发票的,购买方可向税务机关举报。另外,如发现广东省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您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12366-2-4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下进行举报。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