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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税务局:请问企业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到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企业的非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纳税?

受理号:

2440000002020090916180487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股改纳税问题

内容:

您好,请问企业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到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企业的非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纳税?

咨询人:

李德齐

咨询时间:

2020-09-09 16:1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9-10 10:39

回复内容:

请问企业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投资方非自然人股东是否发生收回投资再进行投资行为?请详细说明,我们才能准确答复。您也可以直接拨打12366税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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