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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向异常供货企业采购货物!关于送达广州合富服饰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增退税通〔2020〕001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关于送达广州合富服饰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增退税通〔2020〕001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3 16:55: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广州合富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ALJR11D):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增退税通〔2020〕001号),文书内容如下:

事由:经核,你单位向异常供货企业广州浩盛纺织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AMF153H)、广州盈康纺织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C43Q454)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第二条第(二)项所列情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2年11月12日出口的退(免)税货物劳务服务,适用免税政策。

对本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10号205室)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增退税通〔2020〕001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增退税通〔2020〕001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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