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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受托环境检测与食品检测类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受理号:

2440000002020111717555068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受托环境检测与食品检测类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内容:

受托环境检测与食品检测类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如果需要缴纳是按哪一类合同缴纳呢?多大金额以上的合同需要缴纳?

咨询人:

林清如

咨询时间:

2020-11-17 17:4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1-19 11:14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花税征税按照正列举原则。您所描述的检测类合同不在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合同范围。 为确保回复准确性及您的权益,请您直接携带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结果为准。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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