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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 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以一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吗?

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以一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吗?

发布时间:2020-05-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答:按照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原则,高新技术企业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企业适用统一的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进行分配,其分支机构可一并享受税率式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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