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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税务局:房产税按年申报

09-30 房产税按年申报 我要评论

受理号:

2440000002020120810075181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房产税按年申报

内容:

1至9月份租金收入每月27500元。10月收入28571.43元,11至12月收入每月38095.24元。需变更总收入,应如何在电子税局网上操作

咨询人:

李玉

咨询时间:

2020-12-08 10:0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2-08 15:32

回复内容:

广东省肇庆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面,打开已采集待维护的从租信息,维护【申报租金收入】为变更租金总收入,【变更时间】为租金期满当月任意一天(不得早于当前时间),保存,从租信息维护完成。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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