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120810075181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房产税按年申报
内容:
1至9月份租金收入每月27500元。10月收入28571.43元,11至12月收入每月38095.24元。需变更总收入,应如何在电子税局网上操作
咨询人:
李玉
咨询时间:
2020-12-08 10:0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2-08 15:32
回复内容:
广东省肇庆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面,打开已采集待维护的从租信息,维护【申报租金收入】为变更租金总收入,【变更时间】为租金期满当月任意一天(不得早于当前时间),保存,从租信息维护完成。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