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0121510354429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登记、报税的问题
内容:
朋友的公司前几个月新成立了1家小规模企业,由于经营场地的原因,银行账号没批出,能不能在网上办理税务登记?这段时间要不要报税?
咨询人:
吴国强
咨询时间:
2020-12-15 10:2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6 10:17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16〕257号)规定:“ 一、我省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事业单位实行“三证合一”登记模式,由民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对于新办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凡未开展生产经营且未发生纳税义务的,无需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应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由税务机关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