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11115415067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劳务费发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内容:
我们是幼儿园,最近邀请外面的专家讲课培训,请问支付劳务费后,开具发票需要如何办理?之前是属于免税服务,今年又变更了情况,开票后产生的增值税如何缴纳?
咨询人:
霍
咨询时间:
2021-01-11 15:3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11 16:33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相关规定,其他个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体路径如下: 1.实名认证后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个人办税->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模块申请。 2.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实名绑定后通过“微办税->增值税和发票等业务->个人进入->事项办理->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模块申请。 3.实名登录“广东税务”APP,通过“办税->个人业务->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模块申请。 备注:填写发票开具信息且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完成代开,可即时查询、打印、下载发票电子文件(PDF格式)。广东省内购方企业亦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推送功能即时获得发票数据。 二、不免税的代开业务,需要纳税人先缴纳税费再进行代开。代开发票网上申请操作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查看《“足不出户”代开发票操作指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操作手册》相关内容。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