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10915034726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由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无法享受小规模税收优惠的问题
内容:
为何我司申请由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享受不到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开票系统选择税率为1%时显示非法税率,只能开具3%以上的税率,纳税申报也没有减免优惠栏也没有减免金额?
咨询人:
黄庆邦
咨询时间:
2021-01-09 14:5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12 14:30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留言未提供具体公司信息,多次致电您提供的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故无法核实回复。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