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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由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无法享受小规模税收优惠的问题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10915034726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由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无法享受小规模税收优惠的问题

内容:

为何我司申请由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享受不到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开票系统选择税率为1%时显示非法税率,只能开具3%以上的税率,纳税申报也没有减免优惠栏也没有减免金额?

咨询人:

黄庆邦

咨询时间:

2021-01-09 14:5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12 14:30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留言未提供具体公司信息,多次致电您提供的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故无法核实回复。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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