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11620023232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佛山市契税怎么收?
内容:
佛山市房子契税是怎么收的?有什么标准
咨询人:
曾涛
咨询时间:
2021-01-16 19:5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18 15:30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第五条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等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的改善性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