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广东  >  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公司自然人股东以房产、设备出资,按评估价值入账,能否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公司自然人股东以房产、设备出资,按评估价值入账,能否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1440000002021011508280181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资产评估入账,税前扣除

内容:

公司自然人股东以房产、设备出资,按评估价值入账,能否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咨询人:

TINA

咨询时间:

2021-01-15 08:2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18 17:47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桂城分局工作人员已与纳税人电话沟通,相关问题纳税人已知悉。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