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是多少,是和增值税一样季度30万以内免税吗?
留言时间:2019-04-16
纳税人所属地
广东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是多少,是和增值税一样季度30万以内免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广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4-18
答复内容
12366广东省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此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因此,详细建议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目前未发布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调整的文件。如有相关新政策,税务局将及时通过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进行公告,建议您予以关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