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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废吗?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废吗?

留言时间:2019-09-18

纳税人所属地

广东

问题内容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废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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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广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8

答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如您来文所述指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不可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另外,涉及开票系统的操作事宜,建议您向开票系统服务单位进行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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